北京聚成树脂瓦专业生产厂家
《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/T50353—2005中是:
1.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.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;高度不足2.20m者应计算1/2 面积。
2.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.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:净高在1.20m至2.10m 的部位应汁算1/2 面积;净高不足l .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。
3.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;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。层高在2.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;层高不足2 .20m者应计算1/2面积。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.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:净高在1.20m至2.10m 的部位应汁算1/2 面积;净高不足l .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。
北京市标准:房屋的建筑面积 指房屋外墙(柱)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,包括阳台、挑廊、地下室、室外楼梯等,且具备有上盖,结构牢固,层高2.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
北京聚成合成树脂瓦——平改坡专用瓦
(UPVC三层复合芯层发泡专利结构)
一、北京聚成合成树脂瓦规格:
规 格:691mm/3000mm (2平方米/张)
厚 度:2.0mm-3.0mm
重 量:2.5--4.5千克/平方米
有效利用: 95%
适用温度: -50℃-70℃
拉伸强度: 29.4mpa
弯曲强度: 45.6mpa
低温(-5℃落锤冲击): 10次零破碎
适用坡度:15-90度
颜 色:根据客户要求
寿 命:不低于50年
适用范围:适用混凝土结构、钢结构、木结构、砖木混合结构等各种结构新建坡屋面、老建筑平改坡工程。 聚诚合成树脂瓦、增强型玻纤树脂瓦、ASP钢塑复合瓦可根据客户要求定制,更多详情咨询请关注www.jcszw.cn,或拨打热线电话:159-1075-5519